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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7年高职招考政策有四点调整 10月30日开始报名

时间: 2016-10-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08 收藏
近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工作作出部署。文件规定,2017年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简称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简称面向中职生)两类。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4日为现场确认时间。
根据文件规定,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不再安排本科计划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教育厅中职升本科贯通招生办法备案的意见》要求,2017年起,我省高职招考不再安排本科计划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此项政策已在2016年的文件中向社会公布。
二是进一步提高中职生技能测试成绩的权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改革要求,在往年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提高中职生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总分中所占的比重,其中本科从2016年的20%提高到30%,高职(专科)从2016年的25%提高到30%。
三是进一步规范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我省高职招考对外省户籍考生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我省6月份普通高考的“异地高考”报名条件执行,即“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才能报名参加我省高职招考。
四是进一步完善中职生技能大赛加分政策。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顾。其他加分政策保持不变。
具体的高职招考政策规定和报名工作有关事项,请考生详细查阅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