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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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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9-6133066,13706906689

官方网址:http://www.mbu.cn https://www.mbu.cn/z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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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50 收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8〕43号)要求,为了确保2019年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764

学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邮编35301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闽江之畔,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占地总面积500亩,建设总投入3亿。新校区规划科学、功能齐全、三面环山、茂林修竹、空气清新。学院对面即是京台高铁南平北站,距福州、武夷山均不足半小时车程;交通十分便捷,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院秉承“笃行善思,致用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为海西建设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设有食品系、管理系、设计系、信息系、教育系和思政部5系1部,形成了现代制造、基础教育、创意设计和现代服务等四大专业类群,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会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30多个专业。

学院奉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实行“双证书”教育,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在闽北及上海、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实习就业网络,毕业生拥有广阔的就业前景。毕业生厚薪就业,形势喜人,连续三年就业率都高达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均达96%以上。在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上,学院以全省高校排名第二的好成绩被省领导通报表扬。学生继续升学渠道畅通,专升本形式多样。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9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招生资讯?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也可见我院官网:http://www.mbu.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并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3. 面向高中生录取规则

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4. 面向中职生录取规则

(1)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必须参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投档分(音乐、美术类除外)=(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5.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安排录取的各项工作。

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按闽价〔2004〕费16号文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9000元,其它专业按闽价〔2000〕费245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6000元;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学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为:八人间650元/学年/生、六人间970元/学年/生、四人间1300元/学年/生;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六、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000元、困难学生每年25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等,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mbu.cn/zjc)阅读或来电咨询招生信息。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邮政编码:353011

QQ:1640965442 电话:0599-6133066、6133067

联系老师:詹老师:18065990339 郑老师:17759918822

纪老师:18065990338

九、本章程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继续教育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