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市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文件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时间
6月23日8时至6月27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和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予以指导和把关。
2.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3.考生及监护人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招生规定、院校招生简章、南平市招生委员会以及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签订确认表,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并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因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及监护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及监护人自负。
4.凡报考需面试学校、专业的考生,考生必须自行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5.凡报考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有特别要求(身高、视力等)的学校、专业,考生结合身体情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6.南平市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可登录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的“南平市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平台”专栏(https://jyj.np.gov.cn/cms/html/jyj/zzjh/index.html/)或《2024年中招指南》查看。
注意事项:2024年我市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络填报志愿、线上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以南平市中考招生系统公布为准,未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的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南平市不具有招生资质,考生及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招生宣传和承诺。
二、招生类型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我省今年首次在3所本科院校和10所中职学校开展本项试点。通过中考招生录取部分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转段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则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今年该试点项目面向我市招生共30人,在五年制高职院校前一批次录取。
2.五年制高职院校。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
3.三年制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三、录取原则
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录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录取管理。
四、录取办法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南平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由南平市教育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按6月23日8时至6月27日18时线上填报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录取),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3.南平市招委会根据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分设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三个批次组织录取。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设六个志愿;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于7月下旬组织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一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南平中考中招系统进行录检,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南平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集中时间计算机网上录取的方式录取。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通过南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中职本科“3+4”若有剩余计划,与五年制高职一同公布,与五年制高职同时开展剩余计划网上征求补报志愿。
5.一经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面试提前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得退档,不再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6.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招生录取系统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影响录取由招生院校负责。
五、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一)第一批次: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投档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设置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另行通知。
2.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达到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的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投档: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剩余计划志愿线上征求、投档: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本科“3+4”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本科“3+4”志愿的学校、专业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2024年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根据2024年南平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 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另行通知。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艺术设计类(代码:5501)、表演艺术类(代码:5502)、民族文化类(代码:5503)、体育类(代码:5703)、公共服务类(代码:5903)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2024年五年制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另行通知。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专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闽教办学〔2024〕2号”文件精神执行。
纳入我市招生计划的面试提前批的高职院校于6月15日前提交学校相关专业面试工作的函(含面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电子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报送我局高职科,提交面试合格学生名单截至7月10日,作为提前批录取依据。不再接收7月10日之后高职院校自行补面试合格名单。
3.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达到五年制高职院校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面试提前批):需面试院校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轮投档(常规志愿批):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剩余计划志愿线上征求、投档: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校、专业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1.投档: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实施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六、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一)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录取
1.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校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录取名单须经相关中职学校和本科院校共同确认、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到我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和学校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通过南平中考中招系统实行在规定时间集中征求志愿补报录取。招生院校在规定的补录取时间内审核确认补录取考生。
(二)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
1.常规志愿录取(含面试提前批)
(1)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录检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及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市招委会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招生院校对考生确定录取审核无误后打印录取花名册,签字盖章后寄回我局高职科。
2.剩余计划志愿线上征求、补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和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通过南平中考中招系统实行在规定时间集中征求志愿补报录取。招生院校在规定的补录取时间内审核确认补录取考生。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向南平市教育局领取南平市中考中招系统账号和密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我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和学校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招考信息”公布(https://jyj.np.gov.cn/cms/html/jyj/zkxx1/index.html/),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意向就读的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咨询。
3.网上录取结束后,个别招生院校仍有少量剩余计划,报经南平市教育局同意后,允许自主补录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学校经过审核后,拟录取的名单及电子文档于各校开学后的两周内统一到南平市教育局高职科办理录取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七、其他事项
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务必令行禁止,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严禁无资质招生,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无资质招生一律不准招生;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承担。二是严禁有偿招生,职业院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并支付费用,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三是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恶意诋毁其他职业院校。四是严禁挂靠学籍,中职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不得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五是严禁生源封锁,省内市域、县域间不得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提供本地以外的其他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初中学校或教师不得封锁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职业院校招生规定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资质;对所涉及的个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聘用岗位等级、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立联系制度。经批准今年在我市招生的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要明确招生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人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对外公布并做好招生咨询。
附:2024年南平市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2024年南平市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 ||
拟定日期 | 拟定招考工作要点 | 执行部门 |
6月19日~6月21日 | 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 各级招考机构 |
6月23日8时~ 6月27日18时 | 中考网上志愿填报 | 各级招考机构 |
7月22日 | 中职本科“3+4”投档录取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7月23日 | 五年制高职面试提前批投档录取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7月24日~7月25日 | 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投档录取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7月26日 | 公布中职本科“3+4”、五年制 高职剩余计划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7 月27日~7月28日 | 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 剩余计划志愿线上征求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7月29日~7月30日 | 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 补录取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7月31日~ 8月1日 |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投档录取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8月2日 | 公布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剩余计划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8月3日~ 9月5日 |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
注:1.具体日程如有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
2.考生填报志愿网址:https://npzk.np.gov.cn/。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3.院校招生录取网址:https://npzk.np.gov.cn/。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文章转自:https://jyj.np.gov.cn/cms/html/jyj/2024-06-14/2001257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