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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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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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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481 收藏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 学校名称及概况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1315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跻身国家200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行列。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科评价网发布的“2018-2019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显示,学院竞争力排行福建省高职高专第4、全国高职高专第212位。

学院坐落于全国著名革命老区——福建省龙岩市。学院设有五个二级院系和两个系(信息与制造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文旅创意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系、环境工程系),设有40个高职专业,在编教职员工53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7人,硕士学位240人,“双师型”教师222人,全日制在校生7060人。建有校内实训室148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2,校外实训基地263个,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教仪设备总值13000多万元,馆藏纸质文献63万册。2012-2013年度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结果中,学院26个专业进入全省排名前十名,其中15个专业进入前五名。

学院遵循“弘毅笃行、技精业成”的校训,围绕“培养一技在手现代阳光工匠”的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方法,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准、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学习能力、发展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思想引领,全面实施人文素质教育“1234”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师资队伍、基地两个平台建设,利用课程、活动、拓展三种途径,实施立德、立身、立行、立业四个模块教育),推进文化育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三年,学院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取得优秀成绩,获全国一等奖4项(行业)、二等奖10项、三等奖6项;省级一等奖12项、二等奖28项、三等奖67项。近三年,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始终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在94%以上。

三、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邮编:364030

四、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1.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院校

2.办学类型:公办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19年我院共有40个专业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部分 招生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的计划、宣传和录取等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6.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7.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8.男女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

10.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162CM及以上,172CM及以上;

(2)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第五部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护理、助产、药学专业6600/年,其余专业6000/年)。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份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入我校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电话:0597-2751453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网址: http://zs.mxdx.net/

E-maillymxlt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