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 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男女生比例:不限。
(2)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
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测评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提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如未能完成录取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降分征集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如想改换专业,可在入学后按规定调整。
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点击我院网站或电话查询。
其 他
1.进行奖、助、补、减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8000元/生/年。
2.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邮编:230601 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电话:0551-3690801、3690802、3690807 (传真) 网址:http://www.hffe.cn E-mail:zhaosheng@hf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