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5〕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是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安徽恒缘教育集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位于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聘请原安徽师范大学校长蒋玉珉担任院长,著名高教管理专家王端庆研究员担任名誉院长。学院设有信息技术系、经济贸易系、管理系、外语系、基础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有国家统招专业25个,其中艺术专业3个。
学院紧紧围绕高职院校的育人特点和“一专多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究前瞻性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对青年教师培养,着力引进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加大“双师型”建设力度;在教学上坚持“课堂与市场相结合,教学与实训相结合,教授与企业家、培训师相结合”。教学过程充分融入行业、企业、职业、实践等要素,教学围绕任务项目,课程围绕岗位能力,教材围绕培养目标,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上,加强培养五项能力(政治鉴别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合作协调能力、身心承受能力)、五项技能(商务公关、外语应用、微机操作、语言文字表达、信息处理)和职业素质(职业资质、职业心态、职业道德、职业行为、职业技能)。注重“知识、能力和素养”三位一体,大力加强“双证”融合和“双堂”结合,培养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全面的技能型、创业型商务人才。
学院以“成就一学生,幸福一家庭”为使命,广泛建立就业基地,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培训,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当前,学院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努力加强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为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具有安徽户籍并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科类 | 自主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
合计 | 面向普通高中 | 面向中职 | ||||
合计 | 460 | 420 | 40 | |||
市场营销 | 3 | 财经 | 100 | 100 | ||
物流管理 | 3 | 财经 | 100 | 100 | ||
旅游管理 | 3 | 旅游 | 60 | 60 | ||
会计电算化 | 3 | 财经 | 100 | 60 | 40 | |
电子商务 | 3 | 财经 | 100 | 100 |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一、 报名条件
(一) 具有参加2015年高考资格、已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
(二) 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 报名时间及形式:3月15日-4月3日网上报名,4月9日考生凭身份证和考生号确认资格、领取准考证。
三、 报名网址:htt://www.lhub.cn
四、 领取准考证地点: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公交30路和33路到绿海商务学院站下。)
五、 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六、 考试方法与内容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一)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1. 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历届高中生
考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等每科50分、B等每科40分、C等每科30分、D等不得分,三科总分合计后再折算成100分制计算总分。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测试内容、题型包括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问题分析和书面表达等。
2. 没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历届高中生
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100%)
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分值、时长、内容、题型等,同上。
(二)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 财经商贸类专业测试方案(适用会计电算化专业及电子商务专业)
考试总成绩=职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00%)+自主招生加分
本专业测试仅采用职业综合能力测试。本项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测试科目包括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其中必考科目包括基础会计、财政与税务基础;选考科目包括统计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基础。测试题型与分值如下表所示:
题 型 | 分值分配 | |||
必考科目 | 选考科目(两选一) | |||
基础会计 | 财政与税务基础 | 统计基础知识 | 电子商务基础 | |
单项选择题 | 10 | 10 | 10 | 10 |
多项选择题 | 5 | 5 | 5 | 5 |
判断题 | 10 | 5 | 5 | 5 |
综合业务题 | 15 | 10 | 10 | 10 |
合 计 | 40 | 30 | 30 | 30 |
2. 信息技术类专业测试方案【适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测试总成绩=职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00%)+自主招生加分
职业综合能力测试采用卷面笔试形式,分知识与技能两大部分,满分100分,测试时间:100分钟。测试范围包括:职业道德、计算机应用基础。测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综合技能题。
(三) 免试及加分政策与分值
1. 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可直接录取。
2. 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加3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20分。
3.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备齐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学院提交上述材料,学院进行审核,经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统计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加分手续。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七、 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一) 2015 年3月15日(9:00)-2015年4月3日(17:00)考生登陆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到我院面报,同时确认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应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同时,由学院招生办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二) 2015年4月9日,考生必须由本人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有:
1.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上需张贴考生本人照片),报名信息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3. 高中和中职毕业证原件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阶段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免试及加分证明材料
(三) 2015年4月10日组织考生进行测试。地点:合肥经济开发区合安路68号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四) 2015年4月13日起,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查分。
(五) 2015年4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六) 2015年4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安徽省考试院备案。
(七) 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八) 4月30日在我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一、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划线原则:
(一) 对于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照1:1划定建档合格线。
(二) 对于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类别,自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三) 对于达线考生,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五)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七章 招生监督
一、 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8898098
三、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 新生入学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二、 学院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 新生到校报到跨类别专业不能调整。
第九章 其他
一、 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三、 奖励资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 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 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http://www.lhub.cn
第十章 附 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