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69号;
合肥市新站区三元大道中段(新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达线分数,对按比例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按照“先志愿后分数”的录取规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如果填报“专业服从”,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5、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并按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6、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7、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2900170 、5684386;传真:0551-5684338
网址:http://gdxy.hfut.edu.cn
E-mail:hfgdxy@hfut.edu.cn QQ群:220644514
九、其他须知:
1、就业指导:学院专门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专人负责收集用人单位信息和落实就业单位,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2011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奖励措施:学院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奖、勤、助、贷、补等资助政策体系:(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4)学院奖学金分为四等:800元/年、400元/年、200元/年、100元/年,奖励面为36%;(5)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6)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每个岗位每月补助为200元-300元不等;(7)在校生享受各项临时性补贴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