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最近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2.录取方式:(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顺序录取。(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4)通信技术专业和通信线路专业(光纤通信方向)只招男生,色盲色弱考生限报。(5)市场营销专业(通信方向)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以实考分为准。(7)本院招生专业无语种要求,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8)往届生的录取工作按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1.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3.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4.学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就业形势很好,受到省教育厅的表彰。
邮编:230031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
联系电话:0551-2231188 传真:0551-2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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