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1-63865888,0551-63865657,0551-63865815

官方网址:https://www.afc.edu.cn/ http://www.afc.edu.cn/zsxxw/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97 收藏

一、学校全称: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的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专业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六、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1-3865888   www.aft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