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56号(葛大店)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执行教育部、安徽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我院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顺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2)专业录取按分数排序,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按专业服从调剂到专业计划空余较多的专业。(3)对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退档处理。(4)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电力工程类、动力工程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类各专业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只招收男生;我院理工类专业主要面向供电相关、电厂等企业从事安装检修及运行维护工作方向,工作环境主要适合男生;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合肥市包河大道56号(葛大店)
联系电话:0551-3705512(兼传真),3705636(兼传真),63705508,3705601
邮政编码:230051
网 址:http://www.aepu.com.cn/zs
九、其他须知:
在校生按照国家规定,符合资格的可以享受资助、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