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文化课达线,专业课单考部分按专业考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部分按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报考我院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按当年度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 他 1.学院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制度和贫困生资助体系,优秀学生获奖面高达学生总数的30%;贫困生资助面达20%以上;另外学院还提供贫困生勤工俭学的岗位;积极响应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工作,积极协助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和勤工助学工作,决不让大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邮编:23002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468号 电话:0551-3522736、3520529 网址:http://www.amtc.cn E-mail:xueshengchu130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