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新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在办理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时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自愿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任何人不得代办。
3.相对集中原则。考虑我院实施教学计划的实际情况,为使学生更好地学好专业,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段内提出申请,以便于安排编班教学。
4.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原则。各系应充分考虑本专业教学资源实际,提前确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量和条件。
5.志愿优先,兼顾成绩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学习,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当某专业转入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调整计划人数时,由招生办公室根据高考成绩排序(分类考试按照省考和校考成绩之和计算),确定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一般不得转专业的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拟转入专业与当前录取专业入学考试类型不一致;
2.拟转入专业与当前录取专业录取批次不一致;
3.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三、申请与办理流程
1.各系于高考录取结束后,根据本系各专业录取情况,设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及条件,并提交招生办公室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2.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确需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在线填写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下载打印纸质《转专业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且由本人签名。
3.学院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并汇总各专业的拟转入转出情况。
4.招生办公室将转专业情况报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向提交转专业申请的新生做出是否给予转专业的回复。
5.新生报到时,持原专业录取通知书和纸质转专业申请表,至学院招生办公室换取转入专业录取通知书,前往转入专业所在系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他说明
1.部分专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无色弱、色盲)、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无色弱、色盲)、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身高1.70米以上、无色弱、色盲)、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无色弱、色盲)、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无色弱、色盲)。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校不再组织体检。
2.分类考试面向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只能在所在大类中选择转入专业。
3.航海系学生只能在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之间调整。
4.定向士官班学生不得调整专业。
5.通过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只能在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专业中选择转入专业。
6.出现下列情况,可由招生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酌情处理:
①学生由于非本人原因(如学生留级、休学和保籍复学后,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等),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②学生因身体原因(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审核,确属不宜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
③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当前学院的实际情况,需要适当调整专业。
7.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8.本办法由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前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