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78号(西区)
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3号(东区)
五、颁发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六、学校概况
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司法厅,是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学院成立十四年来,始终贯彻“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围绕“警”字特色,秉承“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两翼齐飞”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政治建校”为首要原则的办学五项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主动切合行业和社会需求,推进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转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目前,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在全国同行业院校中位于前列。办学类型也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单一模式发展成以三年制高职学历教育为主,兼有成人学历教育、在职干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元化育人模式。200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省教育厅就业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5年和2006年,学院先后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获得“双优”称号。2006年,又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授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04-05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2013年度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近十年来,学院平均就业率均在90%以上。
七、招生对象
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八、招生专业及计划
九、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9日(9:00)—4月8日(17:00)。
(三)报名流程
1.报名:考生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www.ahjgxy.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必须填报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2.审核:学院将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在线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验证和备案,若验证备案不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将信息打回到修改状态,考生需重新修改信息后再提交;验证备案通过,考生方可打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材料:
(1)在我院网站报名时所填写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纸质表格(系统自动生成,自行打印,请勿自行制作、修改)一份;
(2)考生在高考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4)符合本章程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完成后,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填报志愿
考生按照学院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对应选择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十、入学测试办法
(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0.3+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0.7+照顾政策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到相关部门查询,无须考生本人提供;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采取笔试,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思想品德、身心素质、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适应性能力。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0.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0.7+照顾政策加分。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同上;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采取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技能相关知识;
(三)照顾政策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
3.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十一、录取办法
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如出现某专业志愿填报生源不足或超额的情况,本着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对已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尽最大限度录取的原则,在保证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学院将在招生计划之间进行合理调剂,再依据学院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9日(9:00)—4月8日(17:00),登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网上报名。
(二)2015年4月9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三)2015年4月11日8:30-17:00,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
(四)2015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下午14:00-18:00中职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五)2015年4月15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六)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八)2015年4月29日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作弊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十五、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办公室:院学生处
咨询电话:0551-62233386,62233692
传 真:0551-62233386
地 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
网 址:www.ahjgxy.com
十六、其他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盾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