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77-86533927,0577-86556791,0577-86533901

官方网址:http://www.zjdfp.edu.cn/ http://zsw.zjdfc.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31 收藏

  201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

  二、校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2010年招收普通高中生、三类生的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九、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工科类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印刷技术专业)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9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手册。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65339270577-86533901

  0577-865339250577-86556791

  (二)传真:0577-86533927

  (三)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地址:zsb@mail.zjdfc.com

  (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

  (六)学院招生联系人:金荣月

  学院招生负责人:林秉祎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