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隶属浙江省司法厅(院校省代码0047,国标码:12869),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以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安防技术人员等实战型、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司法部共建院校、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司法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位于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约536亩,教学行政用房56431平方米、生均行政用房19.54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275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2.52万元,生均图书176.65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建有电工电子技术、视频监控、虚拟仿真、数字媒体、程序设计和智能家居等实训室,拥有室内实弹射击靶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学生宿舍四人一间,配有空调和独立的盥洗室、卫生间。
第五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第三章 专业简介
第六条 培养适应浙江民航强省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需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身体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岗位为航空安全员,即航空公司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主要职责为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安全,处置非法干扰事件及扰乱行为。
专业开设主要课程有:《民航安保法律法规》、《机舱防卫与控制》、《旅客异常行为识别》、《航空安全员职业体能训练》、《航空职业礼仪》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
2019年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4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表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名)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普高招生考生 | 40 | 三年 | 6000 |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高招生考生,符合民航从业人员背景调查相关要求。
(二)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条件:
(1)净身高女生165-175厘米,男生173-185厘米;
(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C字视力表检测均在0.3(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3)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皮疹、体斑及色素异常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4)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
(5)无恐高症,无习惯性晕机问题;
(6)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
(7)须满足《CCAR-67FS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航空安全员体检标准。
3、学考等第条件
考生必须参加高中10门学考科目的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各科目均在E等(不含)以上。
第六章 报考时间
第九条 报考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8:00-4月5日16:00
(二)缴费时间:2019年4月7日8:00-4月10日16:00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4月13日8:00-11:00
(四)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3:00-16:00
(五)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8:00-17:00
第七章 报名流程
第十条 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span style="margin: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