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以及《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3 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普通专升本计划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普通专升本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办学地点 |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
脱贫家庭计划 | 获奖学生计划 | |||||
120203 | 会计学 | 85 | 10 | 5 | 4660 | 南昌校区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5 | 10 | 5 | 4660 | 南昌校区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155 | 30 | 15 | 4380 | 南昌校区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4 | 0 | 0 | 9600 | 南昌校区 |
130503 | 环境设计 | 33 | 0 | 0 | 9600 | 南昌校区 |
130504 | 产品设计 | 33 | 0 | 0 | 9600 | 南昌校区 |
(二)联合培养专升本计划
联合培养高职院校 | 招生 代码 | 招生专业 | 联合培养专升本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
脱贫家庭计划 | 获奖学生计划 |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080201 | 机械工程 | 85 | 10 | 5 | 4940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080801 | 自动化 | 85 | 10 | 5 | 5220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5 | 10 | 5 | 5220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85 | 10 | 5 | 5220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080703 | 通信工程 | 85 | 10 | 5 | 5220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081404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68 | 8 | 4 | 4940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52 | 12 | 6 | 4940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080201 | 机械工程 | 35 | 10 | 5 | 4940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5 | 10 | 5 | 5220 |
(三)联合培养退役士兵专升本计划
联合培养学校 | 门类 | 专业类 |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年)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工学 | 计算机类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5220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工学 | 机械类 | 080201 | 机械工程 | 50 | 4940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工学 | 地质类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50 | 4940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5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江西省2023年专升本报名,并已获报名资格。
4.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6.考生依照在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选报本科对应专业。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1.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2.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3.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印制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我校校章,连同有关的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六、新生入学及其他
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执行。
八、组织机构
1.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部门对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事项
1.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2.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3.招生网址:https://zsb.ecut.edu.cn/
4.招生电话:0791-83897952
东华理工大学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