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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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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报考回答

时间: 2018-06-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08 收藏

  一、如何填写志愿

  (一)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什么途径向社会发布我区招生政策及录取信息?

  答:主要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及区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我区招生政策及录取信息(网址:http://www.gxeea.cn/)。

  (二)参加广西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的高职高专院校通过什么途径向社会发布本校的招生政策及录取信息?

  答:主要通过各院校的网站和简章向社会发布招生政策和录取信息。

  (三)今年填报志愿采取什么方式?

  答:今年志愿填报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具体要求请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gxeea.cn/)。

  (四)今年我区招生录取批次及志愿安排情况?

  答:1.顺序志愿批次:6个(本科四个,专科2个)。即: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2.平行志愿批次:5个(本科4个、专科1个)。即:本科第一批A类、本科第一批B类、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

  3.自主招生批。

  4.顺序志愿各批次分别设2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平行志愿各批次分别设4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区外院校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区内院校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在该校内再选择10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二、单独招生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答:所谓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指经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由高等职业院校“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即:单独招生是在区教育厅、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录取原则。考生参加院校的单独招生测试后,可直接被院校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院校直接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备案。

  (二)哪些学校具有单独招生资格?

  答:目前,只有部分“211工程”本科院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具有单独招生资格。广西高等职业院校有15所具有单独招生资格。

  (三)哪些人具备单独招生报名资格?

  答:1. 获得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 2. 应届中职毕业生。

  (四)国家为什么要开展单独招生?

  答: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二是探讨高等教育多样化的招生考试和选拔录取机制。

  (五)单独招生是国家计划内招生吗?

  答:是的。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六)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6月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在收费、管理和文凭上有什么不同?

  答:两者除了在招生方式上有所不同以外,其余无区别。按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6月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即学制相同、学费相同、管理相同、毕业证书相同、就业政策相同。

  (七)单独招生录取了,还需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吗?

  答:不需要。教育部规定,已获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未获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6月份的全国普通高考吗?

  答:可以。教育部规定,未获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及录取。

  (九)学生毕业后,有无继续深造的机会?

  答:有机会。应届毕业生符合学院全日制“专升本”条件的,经相关本科院校测试合格后,可以升入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两年,成绩合格毕业者可获得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文凭和学位。

  三、报考小贴士

  (一)提高录取率的几个要点

  答:(1)有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只填高校名称,没填具体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将其退档,均属于正常退档,造成上线被退档,实在令人惋惜,因此广大考生填完志愿后,一定要仔细检查是否填全、有无漏填等。

  (2)考生必须正确理解高校招生章程上的报考须知和体检指导意见,千万不要报考自身受限的专业(身高、视力等),否则极易被高校退档,错过被其它专业录取的机会。

  (3)考生在高考报名表上一定要留下正确的联系地址,尤其是本人的有效联系电话,这样,一旦有问题,高校现场录取的老师才能及时与你联系。很多考生都忽视了这一点,只留下了高中学校的值班电话(暑假中通常无人接听),在短时间内无法与你联系,很可能误事。

  (4)考生一定要“量体裁衣”给自己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位,否则造成填报志愿的偏高或志愿无梯度等现象出现,在录取前或复征以及补录前尽快与高校取得联系,加大自己的录取率。

  (二)如何避免错填志愿和无效志愿?

  答:(1)按照《201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认真核对。网上填报志愿时,每填一个代码,系统会将对应的院校和专业显示出来,考生要仔细进行核对,谨防出错。

  (3)进行打印确认。

  (三)征集志愿是怎么回事?

  答:征集志愿是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每个录取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各高校总计缺额信息(专业和计划)统计汇总并公布,公开向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的对象是同批次上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征集志愿。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办法与录取前填报高考志愿的办法相同。

  (四)由于填报志愿时没有考虑清楚,档案处于“院校在阅”期间,考生可以申请退档吗?

  答:可以。考生档案处于“院校在阅”期间,考生本人申请,经院校同意,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阅档时间内可以退档,退档后,考生档案恢复“在架可投”状态。

  (五)被高校录取后,如果不想读,能退档吗?退档后还能在录取吗?

  答:不可以。按照教育部规定,按志愿录取的考生无论什么原因,都是不能退档换录。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

  (六)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

  答: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3 种状态:

  (1)“在架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同时说明退档原因。

  (2)“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广西招生考试院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回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3)“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某学校、某专业录取。

  (七)什么是“广西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所谓“广西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精神。在2010 年11 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 工程”。被列为“广西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院校,除了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区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八)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可以专升本吗?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专升本?

  答:可以。按现行文件规定,通过普通高考和单独招生入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 以内的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

  四、奖励政策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一)国家奖学金

  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两档执行:

  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 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

  二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 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学院奖学金及各类奖励

  包括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等;

  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

  (六)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 元。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以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综合素质考评良好以上;

  5.诚实守信,无不诚信记录;承诺提供上学期间及毕业后还贷期间的个人相关情况;

  6.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除学习、生活的必须品外,不应购买高档、奢侈的消费品;

  7.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8.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或龙城借记卡。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 元,不超过6000 元,且以百为单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八)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

  (九)临时困难补助

  用于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补助标准为:一等500 元,二等300 元,均为一次性补助。

  (十)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以减轻经济压力,更好地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十一)学费减、免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申请减免学费。

  五、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系指学生因未能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经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日制)向柳州银行申请、用于支付学费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申请办理(部分材料回生源地办手续),采取信用贷款方式,最高贷款额为6000 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100% 贴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7 年,毕业当年7 月开始还利息,一年内开始还本金。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指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低贷款额为1000 元,最高贷款额为6000 元。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为13 年,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二年只还利息,毕业2 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本金每年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享受各项资助时提供的评定依据材料。学生入学前需如实填写该表(用黑色水性笔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并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一式两份,入学时携带该表报到。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复印使用,也可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