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收藏
曾用名: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72-3156666,0772-3133622

官方网址:http://www.lzzy.net/ http://zsc.lzzy.net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普高艺术类招生简章

时间: 2022-12-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35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10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6.学校网站:http://www.lzzy.net/

7.招生网站:http://zsc.lzzy.net/

8.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9.监督电话:0772—3156485

第三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艺术类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艺术类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校区和官塘校区两个校区,设9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国家级专业示范点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5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4个。是全区实训条件最为先进、功能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

学校教职工近800人,60%专任教师拥有海外学习经历,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近70%。是广西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学校面向全国14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生1.7万余人,学校毕业生75%以上在广西就业,60%以上在柳州本地就业,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学校连续21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我校艺术学院7个专业,其中艺术类提前批招生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室内艺术设计。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艺术生类录取原则: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各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子科类详见我校招生网站)。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第七条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八条 其他原则

1.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2.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四章 收、退费说明

第十条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

第五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十二条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简章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简章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