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一所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学校目前占地近1800亩,开设有12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
我校连续2次被授予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被授予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等;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被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200所)。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招生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单独招生申报
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1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2.已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类成绩均为等级C以上(含C)的考生。
(若《语文》《数学》《英语》有任一科类等级C以下的考生,不予参加测试和录取,请慎重报考。)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8日10:00至31日24: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2021年高职单独/对口申报快速通道—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方法二: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考试申报——2021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五)缴费。
报考费为100元/人,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生按要求填报申报相关信息和选择好申报专业,并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即视为完成网上申报。未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申报无效,不能参加测试。
(六)打印准考证。
从2021年4月19日开始,已经缴纳单独招生报考费的考生,可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考试申报——2021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单独招生测试
(一)测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
使用《语文》《数学》《英语》3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满分为300分。
2.职业技能。
考试科目为《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潜能测试》2科,其中《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专业潜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3.特长分。
考生必须在网上申报期间,登录我校考试申报系统网站申请特长分。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逾期不再受理。符合以下特长分项目的考生,特长分最高分为20分。
(1)技能比赛获奖。2018年7月1日以后,参加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加10分;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加20分;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国技能大赛,获优胜奖牌以上的,加20分。
(2)退役士兵,上传本人《退出现役证》,加5分。
(3)文体比赛获奖。2018年7月1日以后,参加省(自治区)级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加10分;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加20分。
(4)创新特长生:考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20分。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特长分加分条件的,累计最高分值为20分。
(二)测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三)测试地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四)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测试正式开始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五)测试内容。
《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和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职业潜在能力,包括专业认知、职业倾向、专业意愿、专业学习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才艺、思维反应、素养气质、形象个性等。
四、单独招生计划
2021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费标准、专业要求将于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
五、单独招生成绩公布
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得超过1:4的比例划定(如计划为1000的话,按1:4的比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至从高分至低分第4000名,同分则依次顺延。),并将于2021年5月7日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考生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特长分成绩和单独招生总成绩。
六、单独招生填报志愿
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
七、单独招生录取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单独招生计划表),且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即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分,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依次类推至第十专业。
5.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特长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6.如出现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将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7.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8.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专业潜能测试日当天提交残疾证、户口本、承诺书。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八、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2021年5月24日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九、寄发录取通知书
2021年8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十一、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2021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3月18—31日 | 1.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 2.有特长分的考生,登录申报系统申请特长分。 |
4月13日起 | 公示特长分加分情况。 |
4月19日起 | 登录我校“2021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
4月24—28日 | 考生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 |
5月7日前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单独招生成绩。 |
5月7—10日 |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5月12—14日 |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我校网上录取。 |
5月24日前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
8月 | 我校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
十二、考试违规处理
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单独招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
3.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政策可咨询各地市残联。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不折不扣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在安全环境下参加测试。若测试时疫情防控有最新的要求,按最新精神执行。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考前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及时就医,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2.考生须通过“壮掌桂”“桂人助”“扫码抗疫情”等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爱广西、广西云、壮观、八桂彩云、桂建通等APP申领广西健康码。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交7天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在考试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非面试科目考试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面试科目考试时不得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1.考生须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考试申报——2021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后亲笔签名。在首场考试进场前将《考生承诺书》及有关材料按考点要求交指定工作人员审查。
2.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有序入场。
4.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含37.3℃),按考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5.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私自在考点逗留。
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五、其他
(一)2021年我校单独招生按本简章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其他单位(含机构、网站等)申报和培训。
(三)2021年我校将试疫情变化,调整测试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四)本简章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