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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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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71-3821226,0771-3829164

官方网址:https://www.nncvt.edu.cn/ https://zs.nncv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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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69 收藏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美丽的中国绿城,广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广西首府南宁市,设艺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技能培训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60多个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好,就业有保障,是中国第一批、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6000多人。

  学校全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 专科

  办学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 530008

  学校网址 http://www.ncvt.net

  招生网址 http://www.nnzyjob.com

  招生电话 0771-3821226 0771-382916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 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形式

  2016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2016年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5500人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单独招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是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一种自主选拔录取模式。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中职2年级在校生外),3月报名,4月考试,5月录取,6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口招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是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单独招生办法,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另一种自主选拔录取模式。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的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3月报名,4月考试,5月录取,6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统考招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统考招生是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招收普通高考统考考生的一种招生选拔录取模式,面向全国招生。统考招生的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中职2年级在校生外),6月高考统考,6~8月网上填报志愿,8月下旬录取完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己获单独招生或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三、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统考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四、录取规则

  已参加高考统考,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报读专业超过六个的,原则上仅按前六个专业择优录取。

  2.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报读专业超过六个的,原则上仅按前六个专业择优录取。

  3.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规则

  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报读专业超过六个的,原则上仅按前六个专业择优录取。

  五、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六、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一次性申请1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俭学补助金、无息借款补偿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等奖助项目,每年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生比例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八、招生咨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ncvt.net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nnzyjob.com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浪微博:@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九、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