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接桂林市人社局通知,符合困难条件的毕业生补贴时间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各高等院校在10月底之前完成求职补贴的资料收集、初审和公示工作,现要求系部按照要求报材料,要求如下:
二、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申请对象按以下所属补贴对象类别材料顺序提交相关材料:
1. 身患残疾:(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下同);(2)身份证复印件;(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必须是本人残疾证,高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2.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4)户口簿复印件。
4.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4)户口簿复印件。
5.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6.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上述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交学校查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业务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
【说明】(1)为便于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同一毕业生在补贴申请汇总表和提交材料复印件中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一致。(2)申请人员中,如为专升本或研究生类学生,请注明其上一段全日制就读地区(具体到市,如:桂林),并注明是否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
(二)申报流程:
毕业生本人持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自行向所在系申请,六个申报项目只能任选其一,不得多报。
(三)申报佐证材料装订及上报要求:
1.所有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
2.复印材料装订顺序: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贷款合同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城乡低保待遇原件、特困人员证明原件)--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户名、开户行、账号)的顺序,用固体胶粘牢材料左上角,所有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或者手写“与原件相符”加盖系部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必须清晰,图像及号码模糊的拒收,银行卡复印件学生本人必须签名;
4.学生个人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高校审核意见”一栏由各系辅导员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经办人”为辅导员本人;按申报项目类型归类排序,佐证材料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排名顺序,汇总表要加盖系部公章。
5.所在系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393921512@qq.com)。
此次申报、审核工作量大,请辅导员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审核所带班级学生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有违反者,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黄亚冰,联系电话:0773—3975049。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系部填写)
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