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艺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1-50273668,021-50392087

官方网址:http://www.shfilmart.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014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1-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12 收藏
一、学校名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4年学院自主招生计划220名,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20名,历届高中生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8名,三校生190名,退役士兵2名。
注: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录取办法
l 艺术类专业(表演类、播音类、编导类、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录取总分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50% + 校考成绩*50%。
2)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录取总分 = 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50% + 校考成绩*50%。
l 普通文理类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事务管理)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录取总分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70% + (自主招生统一素质技能考试+校考成绩)/2*30%。
2)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录取总分 = 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70% + (自主招生统一素质技能考试+校考成绩)/2*30%。
l 退役士兵:单独组织考试,录取方式参照相关文件。
2、一志愿录取,根据专业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3、二志愿、征求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专业类别对口的情况下,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或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十门课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与分数折算关系: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
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校考成绩满分为100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9000元(沪价费[2005]012号)
普通文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沪价费[2005]012号)
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简章。
住宿费标准
4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7366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71102
十四、网址
http://www.shfilmart.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 报名资格、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资格与报名办法,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2、考试时间:文化测试时间:3月1日上午;技能测试时间:3月1日下午;专业测试及面试时间:3月8日(详见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及学校招生简章)。
3、考试地点: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二)考试内容及试卷分值:
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有关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校考内容参照下表。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专业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01
影视表演
台词、形体或声乐、集体小品
面试
02
编导(电影制作、电视导播)
编导类综合常识;影视作品分析;面试
笔试+面试
03
广播电视技术(摄像、剪辑技术)
04
电视节目制作
05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服装与化妆)
素描(女青年头像图片默写);面试
笔试+面试
06
影视动画
素描、色彩、速写
07
电脑艺术设计(游戏美术设计)
08
艺术设计(CG绘画)
09
艺术设计(影视/舞台美术设计)
10
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
11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网页制作)
12
应用艺术设计(数码环艺、数码展示)
13
音乐表演
乐理;视唱练耳;个人才艺展示
面试
14
舞蹈表演(中国舞/国标舞)
舞蹈基本功测试;个人舞蹈作品展示
面试
15
主持与播音
自备材料朗读;指定材料朗读;命题模拟主持
面试
16
新闻采编与制作
统一素质技能测试;面试
笔试+面试
17
公共事务管理(文化艺术管理)
统一素质技能测试;面试
笔试+面试
其他校考相关事宜详见《招生简章》。
(三)专业免试
参加上海市美术类统考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我院,统考成绩300分(含)以上,可凭统考成绩单免考美术专业校考(笔试)。以市统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为校考成绩,按录取规定计入总分。
(四)校内加分政策:加分条件(如符合多项,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0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
20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8
上海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12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5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15
上海市教委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2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10
华侨、归侨子女、少数民族
5
民政部门
烈士子女
10
备注:
1.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须与报考专业大类对口;
2.所有获奖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
3.上交证书截止日期: 3月1日
4.所有加分名单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委公布文件、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