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黑石国家旅游度假区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应用日语、软件技术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除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三、2013年我院招收高职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520605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年 |
520608(辽) |
港口物流管理 |
3年 |
520601 |
港口业务管理 |
3年 |
660102 |
应用英语 |
3年 |
660103 |
应用日语 |
3年 |
540110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3年 |
540111 |
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
3年 |
670109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
3年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 |
3年 |
5901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520410(辽) |
国际邮轮乘务 |
3年 |
590108 |
软件技术 |
3年 |
620401 |
市场营销 |
3年 |
620203 |
会计 |
3年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650204 |
人力资源管理 |
3年 |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我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具体退费金额,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3.根据国家政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条件具备者,学院免费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①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其他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②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退档。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条件下,各专业以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科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科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联系电话 、网址:
联系电话:0411—84898352
传真:0411—8489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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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