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09年三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龙湾校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9号;
望海校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望海寺渤海街13号;
莲花校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7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789.5万元,图书3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校区 | 学制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 | 龙湾校区 | 三年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舾装专门化) | 龙湾校区 | 三年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制造技术) | 龙湾校区 | 三年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涂装专门化) | 龙湾校区 | 三年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船艇设计制造方向) | 龙湾校区 | 三年 |
560104 | 室内设计技术 | 龙湾校区 | 三年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动力方向) | 莲花校区 | 三年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 | 莲花校区 | 三年 |
550204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莲花校区 | 三年 |
520104 | 汽车运用技术 | 莲花校区 | 三年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电气技术)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90301 | 通信技术(船舶电子设备与通讯)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205 | 电气自动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船机制造工艺与设备)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103 | 数控技术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1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30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208 | 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焊接质量检测技术)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80107 | 材料与成型控制技术(铸造) | 望海校区 | 三年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莲花校区 | 三年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莲花校区 | 三年 |
590108 | 软件技术 | 莲花校区 | 三年 |
660108 | 商务英语 | 莲花校区 | 三年 |
620405 | 电子商务 | 莲花校区 | 三年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莲花校区 | 三年 |
620402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莲花校区 | 三年 |
640106 | 酒店管理 | 莲花校区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 | 龙湾校区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1)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9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600元/生/年;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 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2)对特困生在入学时提供绿色通道。
(3)对特困生提供捐资助学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2004年、2005年、2006、2007年连续四年荣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度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在生源充足时调档比例为10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 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5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5分;以后志愿设为平行志愿。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在专业安排时则参考单科分数及考生的专业志向。如果同批次有多次考生投档,后投档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录满专业。
(4)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6)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使用当地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9号
电子邮件信箱:bhcy—zb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
热线电话:0429—3151277;0429—3151288;0429-3152678(传真)
邮政编码: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