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五年制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 2012-08-2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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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须知(五年一贯制)
祝贺您考入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请您接到入学通知书后按下列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一、报到
新生持入学通知书于2012年9月15日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报到者,须事先到学院请假,经批准后,办理缓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在三日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经省物价局批准,我院新生入学时须缴纳如下费用:
1.学费:每生每年360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00元人民币。
上述两项费用,依据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及实际住宿情况变化,多退少补。
3.体检费:60.00元人民币。
4.预交教材费:400.00元人民币。
5.保险费:
①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有关文件精神,沈阳市从2009年9月起将驻沈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人民币,五年合计200.00元人民币。详细说明请参看《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指南》。
②商业保险: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五年合计250.00元人民币。
6.军训服装费:130元人民币。
7. 床上用品入学时可到校后自愿选购也可以自带。
①到校后选购床上用品,学院为广大新生准备了经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定点生产并检验合格的公寓备品(包括:棉被、棉褥、枕头、枕套、枕巾、夏凉被、蚊帐、被罩、床单、被蒙),计460.00元人民币。欢迎同学们自愿选购。
②自带床上用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110号文件要求,凡从家庭自带的床上用品,在入校前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
(二)缴费方式
1. 上述1~4项及第5项①款费用,请新生于报到日以现金形式交到学院财务处,并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2. 上述第5项②款、第6项及第7项①款费用,在新生报到日即时发生即时付款。
三、其它事宜
1.按有关规定,辽宁省内学生不迁户口。
2.新生档案自带,入学时交所在系。
3.新生是共青团员的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4. 新生报到时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8张(同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录取专业”。
5. 学院于9月15日在校内设立接待处,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00。新生来校报到可在沈阳站乘坐328、399路公交车,在沈阳北站乘坐325路公交车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站下车,西行60米即是。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建设南一路七号 邮编:110122
学院网址:www.lnfvc.cn
学院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4-62299937;89706699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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