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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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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88252211,024-8825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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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51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78884.3平方米(约合718.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2.1平方米,生均宿舍6.3平方米;生师比24.2;专任教师59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9%,高级职务教师占比4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12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827.6元;图书83万册,生均图书49.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对社会短缺或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调减供大于求、就业质量差的专业招生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应用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跨境贸易)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  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总院)、9800(软件学院)

2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460601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总院)、9800(软件学院)

7

430108

供用电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8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9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10

460310

工业互联网应用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2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3

530701

电子商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5

530205

财富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7

59030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540101

旅游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9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0

550118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540113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550401

文化创意与策划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4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6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800(软件学院)

27

510203

软件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800(软件学院)

28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9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0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1

570202

应用英语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32

570203

旅游英语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33

570202

应用英语(跨境贸易)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34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5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800

36

440501

工程造价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7

440101

建筑设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8

460119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9

460302

智能机电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40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800

41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42

520201

护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3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44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45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800(软件学院)

46

500603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800(软件学院)

47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500(软件学院)

48

5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800(软件学院)

49

520416

中医康复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800(软件学院)

5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9500(软件学院)

51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52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5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54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待定

注:学费(含新增专业待定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按专业不同分别为4800元/年/生、5000元/年/生、9500元/年/生、9800元/年/生;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的资助政策,学院制定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C.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D.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E.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200元/年)(非贫困生)

(2)助学方式

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B.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学

E.阳光基金

F.学费减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相关费用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执行,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该省(市、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选科为物理学科类)或语文(选科为历史学科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024-88251995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