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68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3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9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14.58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1.9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1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年
2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农资营销与管理) 3年
3 510102 种子生产与经营 3年
4 510105 园艺技术(果树、蔬菜) 3年
5 510105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3年
6 510301 畜牧兽医 3年
7 510302 畜牧 3年
8 510305 兽医 3年
9 510320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年
10 510320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宠物美容与护理) 3年
11 510103 设施农业技术 3年
12 510103 设施农业技术(工程技术) 3年
13 520104 汽车运用技术 3年
14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15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16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年
17 580162 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 3年
18 510111 农产品质量检测 3年
19 510111 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3年
20 610301 食品加工技术 3年
21 610301 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生产)★ 3年
22 610302 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23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3年
24 510308 兽药生产与营销 3年
25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3年
26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工厂化食用菌) 3年
27 510104 观光农业 3年
28 510202 园林技术 3年
29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30 560106 园林工程技术 3年
31 510218 高尔夫场地管理(高尔夫球场草坪建植与管理)3年
32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34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年
35 590301 通信技术 3年
36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37 620204 会计电算化(企业税务会计)★ 3年
38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3年
39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40 620405 电子商务 3年
41 620405 电子商务(农产品网络营销)★ 3年
42 620505 物流管理 3年
43 640106 酒店管理 3年
注:专业名称后标“★”的为我院2014年新增专业(方向)。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及助学措施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协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3年荣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首批8所优秀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进入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行列,2011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3年保持在90%以上,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执行,我校调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份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学院承认各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对报考同一志愿,且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 7022166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