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11-86402285

官方网址:http://www.dlvtc.edu.cn/ http://zsb.dlvtc.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时间: 2021-08-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01 收藏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专业咨询电话备注
(元/人年)
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0350000411-86871289 
460501船舶工程技术40348000411-86870083、86871281转8213 
440301建筑工程技术100350000411-62614318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80348000411-82140029 
540101旅游管理80350000411-62614315 
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035000  
5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35350000411-82140013师范类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住宿费收费标准是:每年500-1000元。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3月8日—4月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4月2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4日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4月5日。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每次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4月10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400分。

  其中文化课部分含数学、语文、英语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笔试上午09:00-11:00夏家河校区
船舶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技能测试下午13:00-14:00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学前教育(师范类)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控制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第一阶段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3.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