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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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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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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答考生问

时间: 2019-06-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30 收藏

一、贵校是什么性质的院校?

◆◇答: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学院部委代码13533

二、什么是独立学院?

◆◇答: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三、贵院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答: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贵院的生活、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达到《山西省普通高校住宿条件标准》的一、二类公寓标准,生活设施齐全,条件良好。

五、贵院设置奖学金、助学金的项目是?

◆◇答:我院奖学金制度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助学办法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工助学项目等。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0.3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3

◆◇国家助学金 3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20%

◆◇学院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1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12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10

◆◇三等奖:600元/学年 ,占学生总数的18%

◆◇单项奖学金

◆◇论文论著及文艺作品奖 500元以上/人次

◆◇科技创造奖 1500元以上/人次

◆◇宣传报道奖 100元以上/人次

◆◇创新创业奖 1000元/人次

◆◇自强之星奖 2000元/人次

◆◇体育竞赛优胜奖 100元以上/人次

◆◇科技、文艺、知识竞赛奖 100-1000元/人次

◆◇学生活动奖 100元/人次

◆◇学院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的岗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 最高8000元/学年

六、贵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有何具体要求?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3060),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顺序依次分配给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打击乐。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总招生计划)。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⑸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⑹对于浙江省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⑺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⑻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⑼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⑽单科成绩无要求。

◆◇⑾男女比例不限。

◆◇⑿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4、同分排序原则:

◆◇普通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单科排序依据各省市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执行,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对口升学、专升本同分数的比较顺序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八、贵院能否为毕业生推荐工作?

◆◇答:我院招生就业处与浙江省长兴县、山东省荣成市、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园区税务局、各地市劳动部门、社会企业界及沿海地区的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良好合作关系。学院发挥校园招聘市场的主体作用,形成集大型组团招聘、知名单位专场招聘和网络在线招聘于一体的常态化校园招聘模式。定期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合招聘,同时依托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化途径,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招聘岗位和就业指导信息。促进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到服务国家战略开拓的岗位就业、到拓展新兴业态就业空间就业,全面为毕业生搭建完善与多样的就业平台。

九、贵院公共选修课开设情况如何?

◆◇答: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为引领,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掌握不同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拓展学生专业视野,提升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我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选修课体系。第2-3学期开设通识选修课(4学分)、第4-7学期开设跨专业选修课(8学分)和专业选修课(8学分)。其中,通识选修课包含:科学与科技进步、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文素养与文化传承等,共200余门课程,有名师课堂与名校网络资源的教学形式,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内容丰富,为广大学子的综合素质提升和个性发展与成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十、贵院能否为学生提供出国学习的机会?

◆◇答:近年来我院国际交流项目不断扩大,学院与美国、英国、爱尔兰、法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五十余所海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我院开展的学生出国项目有:①免学费交换生项目②学分互认留学项目③短期文化交流项目④海外实习项目⑤本硕连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