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
一、贵院是什么性质的院校?
答: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学院部委代码13533。
二、什么是独立学院?
答: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三、贵院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答: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贵院的生活、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达到《山西省普通高校住宿条件标准》的一、二类公寓标准,生活设施齐全,条件良好。
五、贵院设置奖学金、助学金的项目是?
答:我院奖学金制度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两大类,助学办法有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工助学项目等。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0.3%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3%
◆◇国家助学金 3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20%
◆◇学院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1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12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的10%
◆◇三等奖:600元/学年 ,占学生总数的18%
◆◇单项奖学金
◆◇论文论著及文艺作品奖 500元以上/人次
◆◇科技创造奖 1500元以上/人次
◆◇宣传报道奖 100元以上/人次
◆◇创新创业奖 1000元/人次
◆◇自强之星奖 2000元/人次
◆◇体育竞赛优胜奖 100元以上/人次
◆◇科技、文艺、知识竞赛奖 100-1000元/人次
◆◇学生活动奖 100元/人次
◆◇学院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贵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有何具体要求?
◆◇1、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30女60),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给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直到完成总招生计划为止)。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也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⑸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⑹对于浙江省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⑺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⑻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⑼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⑽单科成绩无要求。
◆◇⑾男女比例不限。
◆◇⑿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类专业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升本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类、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同分排序原则:
◆◇普通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单科排序依据各省市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执行,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对口升学、专升本同分数的比较顺序按省招生考试中心晋招考综【2017】21号文件执行)。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七、贵院能否为毕业生推荐工作?
答:我院的就业指导中心与人事、劳动部门、企业界及沿海地区的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良好合作关系,定期举办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
八、贵院公共选修课开设情况如何?
答:我院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公共选修课体系,包含四类:自然科学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与文化传承、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文素质与修养,共200余门课程(含网络平台公选课)供学生选择,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内容丰富,为广大学子的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与成才提供广阔的空间。
九、贵院能否为学生提供出国学习的机会?
答:近年来我院国际交流项目不断扩大,学院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西班牙、加拿大、日本、韩国,加纳、马来西亚及泰国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创造多种渠道出国留学。
◆◇我院设有留学服务中心,为广大有志于出国深造的学生提供留学咨询和服务,推动更多学生走出国门攻读双学位和海外名校硕士,成为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人才。
◆◇与我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项目有:①“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留学项目,② “免雅思、双学位”项目,③ACCA国际认证职业资格证书项目,④海外实训项目,⑤国际交换生项目,⑥海外带薪实习、文化交流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