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45 (国标码)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院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160号
邮政编码:030021
二、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9年单独招生共招7个专业3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已履行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四、报名办法
报名形式:网上填报志愿+现场确认。
(一)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办法和相关要求:
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单独招生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的要求,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考生可从我院网站(www.vtep.edu.cn)下载打印《2019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普通高中毕业生回原毕业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盖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回生源学校填写毕业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盖章。
《2019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中内容要用楷体书写,不得涂改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
所有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所在地市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测试(如延误体检测试请与当地招办相关部门联系进行补测)。
(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可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3月30日8:30—11:30,14:30—18:00
2.地点: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已正确填写并盖章的《2019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将高考数码相片一张贴于《2019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上。
⑵《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盖章后的就读学校证明)。
⑶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将身份证正反面在A4纸同一面上复印。
4.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领取准考证。
五、选拔模式、时间、地点
学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选拨模式。
(一)测试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使用生源学校毕业考试成绩)
3.具有实践经历的人员: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招生专业相关教师组成职业技能测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测试与成绩评判。
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测试等)。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考生须在3月30日9:00—12:00,14:30—18:00。来我院测试。
地点: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考生的总成绩匀按百分制核算。
(一)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如下录取标准:
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50%。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总成绩=毕业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50%。
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考生,其次为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
预录取考生名单要报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
(二)预录取公示:2019年4月10日在我院网站(hwww.vtep.edu.cn)公布预录取结果。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入学:新生请自行携带由考生原所在学校提供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我院。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监督机制
单独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vtep.edu.cn)发布、公示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351—4261952;0351—8307858
(二)监督举报电话:0351-4261957
(三)学院网址:http://www.vtep.edu.cn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