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职业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根据国家政策和要求,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我院建立了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体系。具体申请条件请详细参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者登录山西旅游职业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xtvi.edu.cn/xsc/学生资助)、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www.xszz.cee.edu.cn)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
一、国家助学金
全国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1-3档。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相关贷款条件申请,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当地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并向学生支付。
八、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 学院奖助学金措施
我院根据国家要求,以学费中的部分资金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以及伙食补助等资助学生的方式。
2.“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