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和三二转段招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13695
2、学校全称: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3、层 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常中昱(院长)
三、组织机构
1、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及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
2 、学院下设的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组织和开展学院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组织实施录取工作。
四、招生条件
1、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2、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其中煤矿智能开采技术、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矿山地质专业原则上限招收男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1、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合理分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推进“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填写服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3、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三二转段录取: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 制定转段考核办法,联合中职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由中职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将最终的考核结果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标准收取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无人机应用技术(应急救援方向)
| 460609 | 三年 | 5200 | |
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三年 | 5200 | |
3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三年 | 5200 | |
4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三年 | 5200 |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三年 | 5200 | |
6 |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 | 510308 | 三年 | 5200 | |
7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430101 | 三年 | 5200 | |
8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460304 | 三年 | 5200 | |
9 | 智能焊接技术 | 460110 | 三年 | 6400 |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年 | 5200 | |
1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三年 | 5200 | |
12 |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 420504 | 三年 | 5200 | |
13 | 矿山地质 | 420203 | 三年 | 5200 | 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
14 |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 | 420503 | 三年 | 5200 | 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
15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 420501 | 三年 | 5200 | 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
16 | 应急救援技术 | 420905 | 三年 | 5200 | |
17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420901 | 三年 | 5200 | |
18 | 应用化工技术 | 470201 | 三年 | 5200 | |
19 | 煤化工技术 | 470205 | 三年 | 5200 | |
2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5200 | |
21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5200 |
八、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九、资助政策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208国道东1000米)
邮 编:046204
联 系 人:沈老师
咨询电话:0355-5922379
监督电话:0355-5921055
电子邮件:lazyzsyjygzb@163.com
网 址:http://www.lazyjsxy.net
十一、附则
1、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3、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