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0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20]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高职扩招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按照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高职扩招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高职扩招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制订高职扩招工作方案,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三、选拔测试方式
(一)测试内容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测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可免予笔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二)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10月27日上午 8:30—12:00。
测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四)成绩核定
1、考生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合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一)、学院根据测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合格标准),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只招收法律事务专业新生。
(三)、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四)、每名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不能由多所院校录取。
(五)、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体格检查和考核进行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为保证高职扩招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高职扩招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2873781 举报信箱: 设在综合楼
(二)、高职扩招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