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3532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邮编:030027
学历证书:凡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我院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组和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确定专业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我院严格执行省市批准的收费标准,绝不乱收费。
六、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监督电话:(0351)5633003 5633012
电子信箱:tycs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