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77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二、录取规则
1、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2、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进档文理类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并要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
4、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7、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教务、学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三、其它
1、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3、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5、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6、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zszx@sxg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