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吕梁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58-8249991,0358-8249992

官方网址:https://www.llu.edu.cn/ https://zsjyc.llu.edu.cn/zssy/sy.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吕梁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6-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800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

  学校代码:10812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新校区) 邮编:033001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中路1号(老校区) 邮编:033000

  电话:0358-8249976

  传真:0358-8249976

  网址:www.llhc.sx.cn

  E-mail: llxyzsjy@163.com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学校在各省的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费标准

  第二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体检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条 录取办法

  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2、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分数优先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录取,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不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九条 学生在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给吕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给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为“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采取双向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学分被外方院校认可,同时在国外获得的学分也将被吕梁学院认可。学生在规定修学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给吕梁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给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奖助办法

  第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制度,并建立勤工助学基地,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渠道。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吕梁学院

  二O一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