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471-5617578,0471-5617577

官方网址: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6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4051(国标代码) 报考代码:E21(内蒙古自治区)

  (三)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邮编:010070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学制:三年

  (七)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八)学院简介: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发[2006]119号文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录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职高专(专科)批次。

  三、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第一条、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条、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三条 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2。

  第四条 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第五条 专业录取办法:

  1、我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录取专业要求与照顾政策

  1、空中乘务专业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女,身高162-174CM,男,身高172-185CM,矫正视力达4.8以上,无胎记、纹身、色觉、嗅觉正常,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等,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民航和高铁事业。

  2、照顾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13948531953

  电子邮件:563862594@qq.com

  网 址:http://www.nmgjwy.com

  七、本章程解释权归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