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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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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72-3161111,0472-3162222

官方网址:https://www.btqy.com.cn/ https://zs.btq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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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 2024-03-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28 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1.首次填报报考院校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如我校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将在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再次征集考生志愿。

2.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3.已填报志愿的考生需在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0日17:00前通过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线上缴纳高职单独招生考务费200元/人,未按时缴费考生失去参加单招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

1.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线下集中机试的方式进行,机试试题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50道题,每题2分,满分3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2.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文科、理科考生参加)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各类)两种类型,采取线下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按面试考官要求完成相应考试,满分300分。

3.准考证和考试承诺书打印领取

报考我院考生在2024年3月12日登录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btqy.edu.cn/),点击“2024年单独招生”移动飘窗,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承诺书。

4.考试时间及地点

机试时间:2024年3月13日—14日。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3日—14日。

考试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详见准考证。

注:考生需携带(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考试内容

机试内容为除对口招生类别外,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考生试题内容为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英语,对口招生各类别试题内容为本专业理论。我院根据开设专业招录需要,已完成单招分科类(文科、理科及13个对口类别)入学考试题库的建设,根据考生类别自动生成相对应试题,试题数量为150道,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判断题。

职业技能(面试)内容为心理素质、专业技能、职业倾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仪表仪态、个人特长等。

6.免试条件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志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考试当日参加审核,并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7.上报审核与公示

我院高职单招全部考试结束后,在2024年3月23日将分科类、分专业考生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我院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在本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后将录取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8.第二次考试时间及考点:

根据第一次网报录取情况,如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按要求上报第二次网报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根据网报情况,考试具体时间与考点请于二次网报后关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移动飘窗。

四、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各科类考生参照文化素质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我院于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分别将首次和二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8月份邮寄。

五、报到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入学须知中规定时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该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六、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

七、附则

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2.邮编:014035

3.联系老师:秦老师 侯老师

4.联系方式:0472-3161111 0472-3162222

5.学院官方网址:https://www.btqy.edu.cn/

6.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btq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