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1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2.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单招宣传、组织考试等工作。纪检处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报考资格
具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四、考前流程
(一)网上填报志愿
时间:2021年4月7日至9日
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二)登录学院单独招生系统
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在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7日使用电脑登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系统(http://dzsys.hhvc.edu.cn/m/),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需大写)。登陆后,完成以下步骤:
1.阅读个人防护须知
2.签订承诺书
3.网上缴费
4.打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四)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12:00,14: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大学城)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服务楼226室——招生就业处招生管理科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1.考试形式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均需参加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机考方式,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分值为300分。文化素质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考试内容
机考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基本文化素质内容。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
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测试与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
3.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7日
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具体时间、考点、考场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两项考试。
注:根据报考人数和防疫要求有可能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将在学院官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技能人才免试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16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学生服务楼226#)提交审核。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按公布的各专业计划数及“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录取数据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录取说明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学。
因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尚未正式发布,个别专业的代码和名称可能有变动,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发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4.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考生同时发放,由学校统一邮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
七、加强疫情防控
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来校前须登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系统,阅读个人防护须知、签订承诺书。
2.考生须提前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并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考前连续14天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来学校。
3.考生通过指定的通道,持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
4.考生进入考场时测量体温、洗手,全程佩戴口罩。
5.体温、身体状况异常者将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不得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6.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7.考场保证良好的通风,提前进行消杀。考官、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8.备考室、考场内,考生间隔1米以上。
9.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6586217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h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