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简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简介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公办学校,是自治区级示范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现有占地面积1515.2亩,建筑面积21.17万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1.81万元,生均图书129.5册。现有12个专业大类31个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8133人,专任教师456人。
学院本着“勤勉励志、求索笃行”的校训精神,以“4321”办学理念为引领,坚持服务地方发展办学不动摇、坚持校企合作办学不动摇;坚持特色办学不动摇、坚持开放办学不动摇;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服务兴安盟支柱产业、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技术研发创新基地;建设一所新农科专业优势彰显、“一老一小”专业特色鲜明、现代服务专业打造品牌、新能源新产业专业适度超前布局、理工农医协调发展,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职业技术大学。
学院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先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想集团等120余家企业、20家院校及单位开展多元化合作。同山东鲁安消防安保有限公司联合创办自治区第一所现代消防产业学院,并获批自治区首批“工匠学院”。联合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森工集团等15家企事业单位牵头成立“内蒙古现代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
学院2023年招生2758人,计划完成100%。
(二)奖助办法
学院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年10000元。
4、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5、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
6、大学毕业生村官学费代偿资助项目。
7、孤儿、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向当地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每生补助6000元。
专业设置
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免试条件
(一).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参加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二、网上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时间:2024年3月4日至8日。二次征集志愿时间2024年4月8日至10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
2.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
三、发放准考证
考生考前登录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公众号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自行打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2.考试时间:2024年首次高职单招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9日至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前(具体考试时间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nmxzy.cn/查询)。
3.考试地点: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
(1)文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五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均为5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理科综合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五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均为50分、理科综合200分。
(2)高职对口招生科类试卷:试题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及职业技能测试五部分组成,总分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均为50分、专业综合200分。
(3)运动训练(足球)、体育教育专业:试题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文理综合)及面试(职业技能考试)五部分组成。总分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50分、专业综合(文理综合)150分、面试100分。
五、录取方式
1.学前教育、护理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其它专业适当调整计划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中职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首次网报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分别为2024年4月1日前和2024年4月26日前。录取通知书与2024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3.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
六、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填报志愿指南
分科类计划表
招生咨询电话:
0482-8529133(招生电话)
0482-8529028(监督电话)
吉老师 13948978243 (微信同号)
陈老师 13948291978 (微信同号)
赵老师 18346148642(微信同号)
赵老师 15148927755(微信同号)
就业咨询电话:
0482-8809003(就业电话)
王老师 15704811659
丁老师 150248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