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路)88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2、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3、测绘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7、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8、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9、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10、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11、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12、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1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4、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15、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