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原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
长春人文学院(原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于1988年建校,2004年被教育部批准成立为实施普通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20年底成功转设为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转设后更名为:长春人文学院。至今已有34年办学历史。学校设有东、西两个校区,现有12个基层学院34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9个学科门类。2009年起,先后与东北师范大学和省属六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本科生、联合培养研究生13000余人。
一、校考生源范围:
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
二、校考专业:
(一)吉林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影视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二)内蒙古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江苏省:影视摄影与制作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专业 |
报名时间 |
广播电视编导 |
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1月5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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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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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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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1月2日(报考该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2023年1月4日组织的线下专业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本专业校考加试,体检时间、体检收费标准及其他体检事宜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
(二)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http://zsb.ccrw.edu.cn/,下载“小艺帮”APP,注册成功后,在小艺帮APP上选择我校进行报名。
小艺帮APP 小艺帮APP小艺帮助手APP(仅用于双机位考试专业使用)
(三)报名费用:200元/人。(支付方式:按照小艺帮APP提示缴纳)
四、考试方式:
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全部采用小艺帮APP远程录制视频作品、网络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小艺帮APP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只有网上一次考试,不设复试。
五、考试时间:
专业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广播电视编导 |
1月6日-7日 |
1月6日8:00-1月7日23:00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月6日-7日 |
1月6日8:00-1月7日23:0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6日-7日 |
1月6日8:00-1月7日23:00 |
表演(影视表演) |
1月6日-7日 |
1月6日8:00-1月7日23:00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月6日-8日 |
1月6日8:00-1月8日23:00 |
六、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名称 |
考试名称(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拍摄要求 |
广播电视编导 |
自我介绍(30分) |
考生可在公布考试时间段内自行决定开考时间。开考后,该场考试整体时间为20分钟,以上三项考试内容需在此时间内全部完成。考生按试题内容依次作答,并自行控制每项考试时长,考试过程不再分项提示,结束按系统提示手动提交主、辅机视频并退出。 |
自我介绍:考生进行自我介绍,或阐述对本专业的理解。要求不能提到自己的姓名、考号等基础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 |
A.封闭空间,使用主机位摄像头竖屏录制。要求室内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考生声音洪亮,面部、身体、声音一直保持清晰呈现;拍摄考生全身(头顶至脚),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
B.考试采取双机位方式录制(请考生准备2部智能手机,主机安装“小艺帮”APP,辅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将辅机始终保持拍摄状态。辅机应在考生侧后方架设,要求拍摄画面始终包含考生全身及主机位,直至考试全部结束。请保持主辅机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充电器使用,以免影响考试录制。开考后请勿操作手机按键,避免接听电话,录制停止,导致考试终止。建议考生开启飞行模式,手动打开wifi,连接稳定wifi。人脸识别环节特别建议:进入考试后,考生站在所选择的位置。若人脸识别不成功,请考生改变手机拍摄角度,重新进行人脸识别环节。确认后,考生后退至合适位置,镜头要拍摄到考生全身,拍摄时,考生头顶和脚始终呈现在画框内,靠近画框,继续进行考试。拍摄过程中不可移动镜头,以确保拍摄到考生身体全部,以及所有考试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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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70分) |
艺术特长:小品、朗诵、器乐、舞蹈、声乐,选且只选其一。要求内容自定,限单人表演,如有伴奏可用音箱在考试现场播放,时长3分钟以内。 |
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帽子,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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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故事(100分) |
命题故事:根据给定的关键词,进行故事编讲。要求思路清晰,主题鲜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有违法律规范、有违社会道德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考生可自备一张空白草纸和一支笔,现场进行提纲归纳,准备时间可根据前两项作答情况,在剩余时间内自行规划。考试过程中不允许透露个人信息,正式作答时长3分钟以内。 |
D.考试过程(包含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和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专业名称 |
考试名称(分值) |
考试要求 |
注意事项 |
拍摄要求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艺术特长(100分) |
考生可展示艺术特长,如声乐、器乐、舞蹈、朗诵、小品等任选其一。 |
a.请考生准备2部智能手机,主机安装“小艺帮”APP,辅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b.正式考试前,建议完成2次以上模拟考试,熟悉考试要求、手机拍摄位置及考试流程后,进行正式考试;c.建议考生开启飞行模式,手动打开wifi,连接稳定wifi,防止考试期间因电话打入或其他软件原因,中断考试;d.考试结束后,需提交考试视频,方可完成考试; |
要求:a.双机位拍摄,封闭空间,要求室内灯光明亮,无噪声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人脸识别后,考生站到距离主机位正前方,辅机位摆放在考生右后方45度,确保拍摄到考生全身及手机屏幕,主机位不可贴“防偷窥膜”等侧方高反光屏幕膜,不可利用灯光反射、窗体反射、逆光等角度造成主机位屏幕反光;b.考生所表演的才艺特长,应在5分钟以内完成,考试过程中应录制完整的表演过程,不允许中断、后期剪辑等;仅限舞蹈表演可播放伴奏,可用音箱在现场播放,其他才艺展示不许播放伴奏;c.考试开始后,考生在倒计时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d.考生在考试开始后,不允许离开摄像头所录制的范围;应正对摄像头,不许戴帽、不允许佩戴耳机,不允许遮挡耳朵;e.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才艺进行展示; |
图片作品分析(100分) |
考生根据所给图片,分析其创作主题、技术手法,并作出评价;视频语音作答。 |
要求:a.双机位拍摄,封闭空间,要求室内灯光明亮,无噪声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人脸识别后,考生站到距离主机位正前方,副机位摆放在考生右后方45度,确保拍摄到考生全身及手机屏幕,主机位不可贴“防偷窥膜”等侧方高反光屏幕膜,不可利用灯光反射、窗体反射、逆光等角度造成主机位屏幕反光;b.考生不允许戴帽,不允许遮挡耳朵,不允许佩戴耳机;c.考试开始后,根据系统给出图片作答;d.考生有准备时间,根据倒计时提示开始作答,正式作答时间为5分钟,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作答;e.考生进入考试程序后,考生全程不允许离开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否则考试成绩作废;f.考试过程中,严禁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投屏、录屏、截屏,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
考试名称(分值) |
考试内容 |
拍摄要求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朗诵 (50分) |
自备稿件朗诵。2分钟内完成考试 |
A.封闭空间;室内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考生声音洪亮,面部、身体、声音一直保持清晰呈现; |
B.竖屏拍摄。拍摄考生全身(头顶至脚),面部呈现清晰,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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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环节特别建议:进入朗诵科目考试后,考生面对镜头站在所选择的位置。若人脸识别不成功,请走近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环节。确认后,考生后退至原拍摄位置(镜头要拍摄到考生全身,拍摄时,考生头顶和脚始终呈现在画框内,靠近画框),继续进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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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不要戴帽子,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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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得离开摄像头前所站位置,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手机不得中断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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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考生有2次录制机会,选择其中1次视频进行上传;考试过程(包含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和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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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艺展示(50分) |
唱歌或跳舞(必选其一)。如有需要,其他才艺可作为参考项在必选项展示后进行(朗诵不能作为才艺展示项目)。唱歌必须为无伴奏清唱;舞蹈伴奏可有可无,如有伴奏可用音箱在考试现场播放。4分钟内完成考试 |
A.封闭空间;室内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考生声音洪亮,面部、身体、声音一直保持清晰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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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拍摄考生全身(头顶至脚),面部呈现清晰,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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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环节特别建议:进入才艺展示科目考试后,考生站在所选择的位置。若人脸识别不成功,请走近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环节。确认后,考生后退至原拍摄位置(镜头要拍摄到考生全身,拍摄时,考生头顶和脚始终呈现在画框内,靠近画框),继续进行考试。拍摄过程中可移动镜头,以确保拍摄到考生身体全部,以及所有考试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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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不允许遮住面部,要露出清晰的面部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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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手机取景框不得离开考生,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手机不得中断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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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考生有2次录制机会,选择其中1次视频进行上传;考试过程(包含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和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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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播音(50分) |
考生播读显示在屏幕上的稿件。2分钟内完成 |
A.封闭空间;室内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考生声音洪亮,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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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采用前置摄像头,竖屏录制,拍摄考生上半身(头顶至前胸);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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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帽子,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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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得离开摄像头前所站位置,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手机不得中断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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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若屏幕稿件内容未显示完全,可向上滑动屏幕,将显示出的剩余稿件播读完毕;考生有2次录制机会,选择其中1次视频进行上传;考试过程(包含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和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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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评述(50分 |
考生根据屏幕显示题目进行即兴评述。2分钟内完成考试 |
A.封闭空间;室内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考生声音洪亮,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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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采用前置摄像头,竖屏录制,拍摄考生上半身(头顶至前胸);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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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不要带帽子,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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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得离开摄像头前所站位置,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手机不得中断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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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考生有2次录制机会,选择其中1次视频进行上传;考试过程(包含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和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重要提示:
1.进入考试系统后请在120分钟内完成所有考试,120分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关闭。1月7日20:55以后进入考试系统的考生考试时间将不足120分钟,请计划使用考试时间;
2.建议正式考试前完成多次模拟考试,直至熟知考试要求及考试流程;
3.务必保持网络通畅(建议采用WIFI网络);避免电话打入,中断考试;请考前检查拍摄设备确保其电量充足;
4.本专业考试共设4项考试科目,离开考试系统前一定要确认考生本人所有4项考试视频已全部上传成功。
(四)表演(影视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
考试名称(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具体要求 |
注意事项 |
表演(影视表演) |
自我介绍(20分) |
单项时长不超过2分钟,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考生开始考试后自行计算时间,单项考试没有时间提示,五项考试按顺序自行开始,10分钟总时长到时考试系统自行停止考试。 |
面试及自我述评(身高、体重、年龄及获奖等相关经历简介)(不允许出现考生姓名、考生号、学校等相关信息) |
①环境要求: |
考试拍摄全程不可暂停;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拍摄范围,除考生因更换项目站立、坐下以外;摄像设备不允许移动或触碰,脸和手不能被遮挡,不允许开设美颜功能相机或美颜软件,若录取后发现本人与考试容貌出入过大可提出异议,重新复审;考试严禁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
声乐(40分) |
曲目自选,无伴奏清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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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40分) |
自备散文、诗歌、寓言、台词等任选其一,题材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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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40分) |
自备舞蹈、武术或其他项目任选其一,自备音乐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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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60分) |
自备单人小品 |
(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专业名称 |
报考条件 |
考试分值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①.年龄16至20周岁(2003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参加夏季高考。 |
形象气质(满分100分) |
礼仪素养(满分为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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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规范(满分为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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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满分为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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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艺展示(满分40分) |
※重要提示:
录制形象气质和语言表达视频时,考生应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长发应盘头或扎高马尾,短发应梳理整齐,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不得涂指甲油;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女生须着显身材的短袖裙装(裙子长度在膝盖上5公分),不得穿连裤丝袜;男生着短袖衬衫和长裤。考生着装不得有任何装饰物或饰品,包括滚边、印花图案、丝巾、头饰、项链、手链、胸针、胸牌、领带、领结、帽子等;严禁考生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学校)标记的服装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知:
(一)考生要诚信应考,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各考生报考我校要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艺术类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我校不允许考生兼报专业,请考生结合专业优势选报专业。
(三)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均不予办理报名费退费。
(四)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对在艺术类专业校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每项考试的网络操作流程请关注学校官方招生网站,认真阅读小艺帮APP操作说明。
(八)录取原则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2023年长春人文学院(原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九)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小艺帮用户操作手册(请在公告底部下载对应专业附件),实际报名考试内容以小艺帮APP为准,本次校考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长春人文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八、联系方式:
各专业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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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联系电话 |
广播电视编导 |
17390999606吴老师 |
17390999707吴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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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18143032451吴老师 |
13120337721罗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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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18501701592王老师 |
13194314149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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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4336213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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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表演) |
13843189798李老师 |
13756015166周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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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3331641333井老师 |
18743054526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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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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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
0431-84537149刘老师 |
0431-84537195关老师、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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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途径 |
申诉电话0431-84512388 |
申诉邮箱393181220@qq.com |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17日
编导、影制专业:双机位在线报名-(编导、影制)操作手册.docx
播音、表演、航空专业:单机位在线报名-(播音、表演、航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