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南京中医药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5-85811852,17826007720,17826007721

官方网址:http://www.njucm.edu.cn/ http://zs.njucm.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时间: 2016-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26 收藏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6年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隶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校区2: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2016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1就读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或五年

  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向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务必请考生关注并合理填报专业志愿。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报考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5米,体重不得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体重不得低于45公斤。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不超过11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同志愿情况下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如果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之和。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具体有中药学类(含中药学专业、中药制药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药学类(含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两年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辅以学生成绩,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5、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6、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7、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公布:(1)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2)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9、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

  本科专业:5200-6800元/年。(详见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

  2、住宿费:1500元/年。

  3、学校设有完备的助学体系,提供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设有多项校、院级奖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的组织实施。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

  七、信息公开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161

  邮箱:zsb@njutcm.edu.cn

  网址:http://zs.njucm.edu.cn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