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4-3352111

官方网址:http://www.jlevc.cn http://www.jlevc.cn/zsxxzsjyc/index.j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71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门街道新春社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园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农业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奖、助、补”的资助体系:

(一)奖 除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奖学金外,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助 学校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涉农专业“知农爱农”专项助学金。

(三)补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区、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即先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优先级别:对同分考生,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择优专业录取。

6.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加试要求: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9.面试要求: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入学时需参加面试,如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到其他专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111

联系部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