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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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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时间: 2023-03-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06 收藏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第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授课均为英语。

第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四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1.成绩组成: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我校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3.优先级别:职业技术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为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调剂:

(1)对口招生类,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均不能录取,则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高职单招类,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5.院校录取:

(1)对口招生类,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2)高职单招类,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考生在学校官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6.照顾加分: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000

联系人: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