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第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授课均为英语。
第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四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1.成绩组成: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我校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3.优先级别:职业技术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为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调剂:
(1)对口招生类,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均不能录取,则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高职单招类,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5.院校录取:
(1)对口招生类,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2)高职单招类,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考生在学校官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6.照顾加分: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000
联系人: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