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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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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6-3313131

官方网址:http://www.bcmc.edu.cn http://www.bcmc.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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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5-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04 收藏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办学历史悠久”。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当时隶属省卫生厅。1962年下放地方并调整为中专。1985年以来,先后与原白求恩医科大学等三所高校开展联合办学。1998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校,1999年晋升为国家级重点示范校。2001年与吉林大学共建吉林大学白城医学院,2002年白城粮食学校并入,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专科学校。同年6月,原白城铁路医院划归学校作为附属医院。201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上划省管,成为吉林西部、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唯一一所省属医学类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第二轮评估。2018年,学校建校60周年。

  “办学条件优越”。2010年以来,学校顺应时势发展,抢抓机遇,加大办学投入,扩建校园。现校园占地面积36.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4万平方米。近年来,学校先后投资新建了三栋近2万平方米高标准学生公寓、6千平方米学生食堂、2千平方米洗浴中心和一个标准化运动场,投资1亿多元建设了两栋近3万平方米的实训大楼,购置了近4000万元的实验实训设备、办公设备、食堂设备、公寓设备、图书资料等。现拥有标准化专业实训室101个,专业实训中心6个,附属医院1所。2018年,学校还将投资建设集“图书馆、校史馆、生命科学馆”三馆合一的综合图书馆楼。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有教职工746人(其中附属医院294人),有专任教师3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7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41.23%;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84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27.27%;双师教师158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51.29%。拥有一支适应人才培养需要,教学水平较高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在省内外建立了120多家实习基地,能够充分满足广大学生课间实习需要。

  “办学特色鲜明”。多年来,学校秉承“育人为本、厚德重能、知行合一、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努力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高质高率的就业环境,成才成功的人文环境。学校面向未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学生成才成功为己任,实行“校院(厂)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打造吉林西部和内蒙古、黑龙江等周边区域医学教育中心和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摇篮。

  “专业设置合理”。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口腔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健康管理系以及基础医学部、公共教学部、思政教研部等九个院(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公共卫生管理、针灸推拿、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等17个专业。有省级精品课6门,校级精品课6门,省级优秀课12门,省级优秀教学成果3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校在省、市有关部门新立项的教科研项目逐年增加,有多名学生在国家和省级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

  “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是省级花园式学校和绿色生态校园。在校园环境建设上,学校确定了“园林式、生态性、现代化”的校园定位,春有花,夏有绿,秋有果,冬有景,一年四季都别具特色,景色宜人。

  “办学成就显著”。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专科在校生7000多人。建校60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4万多名医药卫生人才,其中很多人已成长为地厅级、县处级、院级以上领导和科主任以上的业务骨干,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学校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6%以上,个别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100%,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当前,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教强省战略和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学校提出到2020年,在校生达到8000人、力争10000人的目标,并确定了争创省级示范校和争办医药类应用技术型本科大学的“双争”目标。全面实施了“党的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学生、管理水平、文化育人、信息化建设”等七个三年提升计划,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获得荣誉较多”。学校多次荣获“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级花园式学校”、“绿色生态校园”和吉林省劳动模范集体、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吉林省文明单位”等。2012年,学校被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和吉林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7年6月获批“吉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校团委被团中央授予2017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是什么?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除国家资助政策外,我校还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以下资助政策:

  1、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校内奖学金。

  2、重大灾害及重大变故提供临时专项救助。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是什么?

  1、投档比例及照顾加分项。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根据考生成绩,择优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