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 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教考〔2020〕3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
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求。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相关特殊类型招生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高校要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重点细化特殊类型选拔测试中招生、考务、纪检等部门在组织、评价、监督环节中的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
二、严格过程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规范。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过程的安全规范和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要完整保存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面试、比赛等应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保证清晰可辨,保存时限不得少于4年。各地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有关高校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专项测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专项测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三、强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相关信息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防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现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按相关政策录取。
四、严肃考风考纪,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违法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其中,涉及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应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
附件:1.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2.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
3.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2020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