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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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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10-8579060,0310-8579065

官方网址:http://kexin.hebeu.edu.cn/ http://zhaosheng.hebeu.edu.cn/kxxyz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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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472 收藏

学校名称: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学校代码:13578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校 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一、招生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二)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

(三)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未录取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五)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六)对于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七)各专业选考科目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

(八)建筑学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专业复试。

(九)有英语口试安排的省份,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

(十)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十一)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a)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b)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c)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十二)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文件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800元/人。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Email:kxxyzsb@hebeu.edu.cn

学校网址:http://kexin.hebe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heu.edu.cn

联系电话:0310-3969690

传 真:0310-3969690

邮 编:05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