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代码:12822(国标)
2.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专科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二、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名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三、招生计划
2016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高职(专科)新生4000人,招生专业32个,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对象
1、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十六个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贵州省参加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的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总体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按考生志愿、成绩择优远程网上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2、专业安排:根据计划按考生志愿专业顺序,从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生源的不同录取分数也不一致。进档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优先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按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培养特点和就业性质要求,建议残疾考生慎重填报该类专业。
6、希望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
7、基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学制短、技能技术性强),2016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不实行转专业制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选择。
六、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七、奖助措施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2、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3、专业奖助学金:农林牧类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设学院专业奖学金、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八、毕业、就业与升学
1、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以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印。
2、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学校负责推荐就业,近几年就业率96%以上。
3、毕业当年可参加贵州省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考试,升入贵州省本科院校学习。
九、其它: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
咨询电话:(0855)8366702,8585086(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qdnpt.com
招生就业信息网址:http://zsjy.qdnpt.com
电子邮箱:qdnzy12822@126.com
2016年5月